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

  主办★:固原市人民政府    承办★★★: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★:固原市电子政务中心

  申报企业可登录宁夏政务服务网查询具体审查意见★★,如企业对审查意见有异议★★★,可在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(截止日期:2025年1月27日)提交陈述申请,登录宁夏政务服务网上传电子材料★,并寄(送)纸质材料至审批窗口,逾期不予受理(邮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)。

  通讯地址: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新区街道会议中心南侧,固原市审批服务管理局项目建设窗口

  任何单位及个人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的,可通过正规渠道反映,对工作人员存在违法违规或吃拿卡要等问题,可随时进行反映。反映材料应采用书面形式,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,并有具体事例★★★、内容。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,应加盖公章;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,应署明真实姓名、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。请将反映材料寄(送)到固原市纪委或审批服务管理局。

  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》等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。我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★,现将审查意见在宁夏回族自治区)予以公示(公示名单见附件)★★★,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,企业申报材料中的人员、代表工程业绩等详细情况,可通过点击“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主页→宁夏建筑市场监管服务系统”进行查询。公示期: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至

  固原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在受理企业资质申报、变更以及企业领取资质证书的工作环节不收取任何费用,也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向有关企业收取费用。

  任何以我局名义要求企业交费的行为均与我局无关。请有关企业提高警惕★★,避免上当受骗。如发现上述问题和线索★★,请直接向公安部门报案★★★,或向我局反映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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